FET智库解读:创业板第四套标准与科技型企业的新时代机遇

2026年04月10日
2026年4月10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关于深化创业板改革 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见》,增设创业板第四套上市标准,标志着A股市场对科技型企业的制度包容性迈入新阶段。第四套标准以预计市值+营业收入+收入复合增长率和预计市值+营业收入+累计研发投入两项指标为核心,彻底打破了长期以来以盈利为核心的传统估值框架。这一改革不仅为高成长、高研发的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开辟了直接融资通道,更将从估值体系重构、产业链并购整合、创投生态激活等多个维度重塑科技型企业的资本化路径。智库研究团队认为,第四套标准所带来的不仅是上市门槛的技术性调整,更是一场从“市盈率思维”到“价值发现思维”的范式革命。科技型企业应当把握这一制度红利,将上市目标与技术创新深度绑定,在资本市场助力下实现从“跟随者”到“引领者”的跨越。

引言

长期以来,A股市场的上市标准以盈利能力为核心门槛。然而,处于爆发前夜的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企业——如前沿生物科技、尖端人工智能应用等——往往需要持续多年的高强度研发投入,短期内难以实现盈利。传统的上市门槛,无形中将这些“明日之星”挡在了资本市场门外。

这种制度困境在科技型企业加速涌现的当下愈发凸显。据Wind统计,2025年全年共有116家企业成功登陆A股市场,首发募集资金合计达1317.71亿元,其中约九成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覆盖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关键领域。然而,仍有大量具备核心技术但尚未盈利的科技企业受制于传统上市标准,无法获得资本市场支持。

2026年4月10日发布的《创业板意见》,以增设第四套上市标准为核心抓手,提出8条硬核改革举措,瞄准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为高成长、高研发但暂未盈利的优质企业打开了通往资本市场的大门。此次改革的核心逻辑,是将科创板“以市值为核心、多元指标包容”的成功经验复制推广至创业板,通过增设第四套上市标准,彻底打破“唯利润论”的传统估值框架。

本文将系统分析第四套标准的内涵与制度突破,深入剖析科技型企业面临的直接与间接机遇,并结合科创板已有经验研判未来发展趋势,为科技型企业的资本化战略提供决策参考。

第四套标准:核心指标与制度突破

1、标准内容解析

第四套上市标准包含两项指标,分别针对不同类型的高成长性企业:

指标一(高成长导向) :预计市值不低于3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三年营收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该项指标主要适用于新兴产业领域企业,侧重衡量企业的市场增长潜力和商业规模化能力。

指标二(高研发导向) :预计市值不低于4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不低于1亿元且占营收比例不低于15%。该项指标主要适用于未来产业领域企业,侧重衡量企业的技术创新深度和持续研发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第四套标准与创业板现有三套标准形成了梯度互补的体系:第一套以盈利稳定为核心(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亿元),第二套聚焦“市值+收入+盈利”(市值不低于15亿元+净利润为正+营收不低于4亿元),第三套支持未盈利硬科技企业(市值不低于50亿元+营收不低于3亿元)。第四套标准则在第三套基础上进一步降低市值门槛、强化成长性和创新性指标,精准服务于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2、与科创板的错位互补

市场不免将创业板第四套标准与科创板进行对比。对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明确表示,科创板突出“硬科技”特色,重点服务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企业,已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领域形成了产业集群;创业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培育了一批新能源、高端装备等领域标杆性企业。创业板第四套标准侧重于前沿技术的引入、转化和应用,与科创板相关标准在指标设置、适用行业范围、产业发展阶段等方面形成区分。

在制度架构上,科创板第二至第四套标准分别设置“营收规模+研发强度”“营收规模+现金流”“营收规模+市值”的考核要求,充分覆盖具备研发攻坚、建立稳定商业模式、市场认可度高等特点的“硬科技”企业。创业板第四套标准则通过引入收入复合增长率、研发投入等成长性、创新性指标,实现了差异化定位。

3、制度突破的核心价值

第四套标准的制度突破体现在三个层面:

一是估值范式的根本转变。有部分智库专家观点认为这套标准的核心是从“市盈率思维”转向“价值发现思维”,通过多维评估企业价值,实现对成长型创新企业真实价值的精准衡量。

二是准入门槛的精准降低。 将未盈利企业的市值门槛从第三套的50亿元降至30亿元或40亿元,同时引入成长性和创新性替代指标,使更多处于成长期的优质企业具备上市条件。

三是风险控制的配套完善。 针对适用第四套标准上市的企业,监管层设置了“安全带”机制:未盈利企业股票简称后添加特别标识“U”,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自上市之日起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

直接机遇: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通道全面拓宽

1、打破盈利枷锁,降低上市门槛

第四套标准最直接的制度红利,是彻底打破了“盈利”这一传统上市门槛。参考市场预期,新标准将不再将净利润作为硬性要求,转而关注企业的创新能力、市场潜力和成长速度。

从科创板已有经验来看,这一制度包容性已得到充分验证。截至2025年底,科创板累计支持60家未盈利企业上市,其中22家通过第五套标准上市的企业已有21家公司的48款药物或疫苗产品获批上市销售。百利天恒、芯原股份等17家公司适用“营收规模+市值”的科创板第四套标准上市,上市后商业化实力稳步提升,截至目前平均市值已达到375亿元,是上市时30亿元市值门槛的超10倍。

对科技型企业而言,这意味着不再需要为了满足盈利条件而推迟研发投入或牺牲长期竞争力。以西安奕材为例,该公司选择科创板第四套标准申报上市,2022年至2024年累计研发投入为5.76亿元,营业收入从2022年的10.55亿元增至2024年的21.21亿元,复合增长率达到41.83%,在尚未盈利的情况下即获得了资本市场认可。该案例充分说明,高研发投入和高成长性完全可以替代盈利指标,成为企业估值和上市的核心依据。

2、精准覆盖新经济赛道

第四套标准明确将新型消费、现代服务业纳入支持范围,包括数字经济、IP经济、新零售、科技化生活服务等领域。这一扩展意义重大。

传统上市标准在评估轻资产、高成长的新业态企业时往往力不从心。这类企业具备轻资产、高毛利、爆发式增长的特点,其用户价值、品牌价值和数据资产价值难以通过传统盈利指标准确衡量。第四套标准通过引入“营收复合增长率”和“研发投入”等前瞻性指标,释放了一个强烈信号:监管层不再单纯以当下的盈利为唯一标准,而是愿意为那些处于爆发前夜、拥有核心技术和高成长性的企业提供更多支持。

3、IPO预审机制助力上市效率提升

此次改革同步建立了IPO预先审阅机制,并试点地方政府推送拟发行上市企业信息。推送主体为各城市人民政府,适用于已申请发行上市辅导备案、拟按照创业板第三套或第四套上市标准申报的企业。

虽然地方政府推送信息仅作为审核注册的参考,不是企业发行上市的必备程序,不代替证监会和深交所审核注册主体责任,但这一机制的建立意味着地方政府在企业上市过程中的协同作用显著增强,有助于优质企业获得更高效的上市辅导和资源对接。

间接机遇:从估值重构到生态协同的系统性利好

1、估值体系重构:从“利润锚定”到“价值发现”

第四套标准所引发的更深层次变革,在于对科技型企业估值体系的系统性重构。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认为,监管层将从研发投入强度、核心技术壁垒、市场空间、商业模式创新性等多个维度综合评估企业,通过引入第三方专家研判、市场验证数据等机制,实现对企业真实价值的精准评估。

这一转变与科创板已有的实践一脉相承。截至2025年底,科创板公司达600家,累计股票融资超1.1万亿元,股票总市值超10万亿元,研发强度中位数连续三年保持在10%以上,持续领先A股各板块。高研发投入企业能够获得与其创新能力相匹配的市场估值,这是估值体系重构最直观的体现。

对未上市科技型企业而言,估值体系的重构意味着在融资谈判中拥有更多议价筹码,不再因“未盈利”而被压低估值。科创综指2025年全年累计涨幅高达46.30%,显著跑赢市场主要宽基指数,也从侧面印证了市场对硬科技企业价值的高度认可。

2、再融资与并购通道的协同激活

上市仅是第一步,上市后的持续资本运作能力才是企业成长的关键。与第四套标准相配套,2026年3月证监会同步推进再融资机制改革,推出储架发行制度,引导上市公司理性融资、有效融资,进一步优化再融资简易程序。储架发行采用“一次核准、分次发行”模式,使企业能够根据实际经营需求灵活安排再融资节奏。

在并购重组方面,科创板已有的活跃态势为创业板提供了可预期的参照。“科创板八条”发布以来,科创板公司累计新披露并购交易156单,其中发股/可转债类交易40单、现金重大类交易9单;2025年以来市场热度持续升温,新增披露并购交易95单。“并购六条”发布以来,沪市披露资产重组1233单,其中重大资产重组130单,近七成围绕新质生产力开展。

第四套标准上市的企业,将同样受益于再融资和并购制度红利。科技型企业可以通过“上市融资—研发投入—并购整合—做大做强”的路径实现跨越式发展,特别是在半导体、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需要持续高强度投入的领域,这一资本支持路径的价值尤为突出。

3、创投退出渠道拓宽,激活一级市场投资信心

第四套标准打通了科技型企业的IPO通道,为早期投资机构的退出提供了新的出口,从而激活一级市场投资信心。正如上交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生物医药组组长钟辰所言,科创板打通了“研发—上市—退出”的生物科技投资闭环,激活了一级市场投资信心,使得行业投融资活跃度显著提升。

此前,万亿创投基金面临退出的困境:传统IPO退出渠道不确定性上升,而回购权在中国的私募投融资项目中使用比例高达80%以上,在项目无法IPO的背景下,企业家面临大额回购风险。第四套标准的推出,显著拓宽了创投机构的退出渠道,有助于形成“资本投资—企业成长—上市退出—资本再投资”的良性循环,引导更多耐心资本投向科技创新领域。

4、产业集群效应加速形成

从科创板的发展经验来看,制度包容性带来的不仅是企业个体的成长,更是产业集群效应的加速形成。截至2025年底,科创板已上市127家半导体公司,占A股半导体公司总数的六成,覆盖设计、制造、封测等产业链核心环节,以及半导体设备、材料、EDA、IP等支撑环节,合计市值达到5万亿元,占科创板总市值的一半。

第四套标准在创业板的落地,有望在新能源、高端装备、新材料、数字经济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催生类似的产业集群效应。尤其是在地方政府推送机制的支持下,地方政府可以有针对性地筛选和培育符合新质生产力方向的优质企业,推动要素资源向新兴产业领域聚集。

挑战与风险:机遇背后的审慎考量

1、未盈利上市的市场风险与监管约束

未盈利企业上市后,面临持续亏损、估值波动等市场风险。监管层对此保持高度警惕,设置了多重约束:未盈利企业股票简称后添加特别标识“U”,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在实现盈利前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这些约束在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同时,也对创始团队的持股流动性和再融资安排提出了更高要求。

2、研发投入与商业化的时间赛跑

第四套标准虽降低了盈利门槛,但企业上市后仍然面临从研发到商业化的关键跨越。以科创板第五套标准企业为例,22家通过该标准上市的企业中,21家公司的48款药物或疫苗产品已获批上市销售,但仍有部分企业尚未实现盈利。科技型企业必须清醒认识到,上市只是阶段性里程碑,真正的考验在于能否在资本支持下完成技术成果的产业化转化。

3、估值泡沫与信息披露压力

“以市值为核心”的估值逻辑虽然更加包容,但也可能催生估值泡沫。监管层要求企业从研发投入强度、核心技术壁垒、市场空间等多维度接受综合评估,这意味着拟上市企业需要在信息披露方面投入更多资源,展示真实、透明、全面的经营状况,接受市场和监管的双重检验。

行业影响与未来展望

1、重点利好行业

综合政策导向和科创板已有经验,第四套标准将重点利好以下行业:

  • 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科创板已形成127家半导体公司的产业集群,创业板第四套标准有望覆盖半导体设备、材料、EDA工具等产业链细分环节的中小创新企业。

  • 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科创板第五套标准已成功支持22家创新药企业上市,第四套标准将覆盖处于研发中后期、已有一定营收但尚未盈利的生物科技企业。

  • 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第四套标准明确将数字经济纳入支持范围,AI芯片、大模型应用、智能驾驶等领域的高成长企业将显著受益。

  • 新能源与新材料:作为创业板传统优势领域,第四套标准将进一步支持具备核心技术突破但尚未大规模商业化的新能源新材料企业。

  • 现代服务业与新型消费:这是第四套标准相较于科创板的特色覆盖领域,包括科技化生活服务、IP经济、新零售等轻资产高成长业态。

2、未来发展趋势研判

展望未来,第四套标准的落地将推动以下趋势:

第一,“科技-资本-产业”良性循环加速。 2026年作为“十五五”开局之年,政策体系已从“投融资协调”转向“耐心资本”培育。第四套标准将加速这一进程,引导更多中长期资金流向科技创新领域。

第二,“双板联动”格局形成。 科创板突出“硬科技”、创业板侧重“成长型创新”,两者错位互补的格局将进一步清晰,为不同发展阶段、不同技术类型的科技企业提供差异化的上市选择。

第三,地方政府培育功能增强。 地方政府推送机制的建立,将推动各地围绕新质生产力方向系统性地培育和筛选上市后备企业,形成“区域产业规划—企业培育—上市融资—产业集群”的良性发展路径。

第四,科技型企业资本化路径多元化。 除IPO外,并购重组、再融资、科创债等多渠道资本工具的协同使用,将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更加丰富的资本运作空间。

结语与建议

证监会第四套上市标准的推出,不仅是一次上市门槛的技术性调整,更是一场资本市场估值范式的深刻变革。将“营收复合增长率”和“研发投入”这两个极具前瞻性的指标纳入核心考核体系,释放了监管层从“唯利润论”向“价值发现”转变的明确信号。

对科技型企业而言,这无疑是历史性的战略机遇。但机遇永远与准备相伴。建议拟上市的科技型企业:

1、提前规划财务与研发指标,确保营收复合增长率或累计研发投入满足标准要求。

2、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做好信息披露准备,迎接更严格的多维度评估。

3、制定清晰的资本化战略,合理选择科创板或创业板作为上市平台,充分利用两个板块的差异化定位。

4、做好长期价值管理,认识到上市只是起点,持续的技术创新和商业化能力才是获得市场持续认可的根本。

在“十五五”开局之年,资本市场正进入“制度赋能”新阶段。第四套标准的落地实施,将为科技型企业插上资本的翅膀,助力中国科技创新从“跟随”迈向“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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